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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妆品限用组分目录
化妆品限用组分 数据源于: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(2021版) (按使用范围排列) 注1:这些物质作为防腐剂使用时,具体要求见防腐剂表的规定;如果使用目的不是防腐剂,该原料及其功能还必须标注在产品标签上 。无机亚硫酸盐和亚硫酸氢盐是指:亚硫酸钠、亚硫酸钾、亚硫酸铵、亚硫酸氢钠、亚硫酸氢钾、亚硫酸氢铵、焦亚硫酸钠、焦亚硫酸钾等。 注2:仅当产品有可能为三岁以下儿童使用,并与皮肤长期接触时,需作如此标注 。 注3:除本表中所列锶化合物以外的锶及其化合物未包括在本规定中。 注4:NaOH, LiOH 或 KOH 的含量均以 NaOH 的重量计。如果是混合物,总量不能超过 化妆品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 一栏中的要求。 注5:浓度超过 0.05% 时,才需标出。 注6:α 羟基酸是 α-碳位氢被羟基取代的羧酸,如:酒石酸、乙醇酸、苹果酸、乳酸、柠檬酸等。 盐类 系指其钠、钾、钙、镁、铵和醇胺盐; 酯类系指甲基、乙基、丙基、异丙基、丁基、异丁基和苯基酯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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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物质名称 (中/英) 适用及(或)使用范围 最大允许浓度 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
9 过氧化锶³Strontium peroxide 淋洗类发用产品 4.5%(以锶计) 避免接触眼睛;如果产品不慎入眼,应立即冲洗;仅供专业使用;戴适宜的手套
10 月桂醇聚醚-9Polidocanol 1、(a)驻留类产品;(b)淋洗类产品 1、(a)3.0%;(4)4.0% /
11 三链烷胺 , 三链烷醇胺及它们的盐类Trialkylamines, trialkanolamines and their salts 1、(a)驻留类产品;(b)淋洗类产品 1、(a)总量2.5% /
12 奎宁及其盐类Quinine and its salts 1、(a)淋洗类发用产品;(b)驻留类发用产品 1、(a) 总量0.5%(以奎宁计);(b) 总量0.2%(以奎宁计) /
13 间苯二酚Resorcinol 发露和香波 0.50% 含间苯二酚
14 二硫化硒Selenium disulphide 去头皮屑香波 1% 含二硫化硒;避免接触眼睛或损伤的皮肤
15 氯化锶³Strontium chloride 香波和面部用产品 2.1%(以锶计),当与其 他允许的锶产品混合时,总锶含量不得超过 2.1% 含氯化锶;儿童不宜常用
16 二氨基嘧啶氧化物2,4-Diamino pyrimid ine-3-oxide 发用产品 1.50% 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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