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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妆品限用组分目录 - SCAC DATA
化妆品限用组分目录
化妆品限用组分 数据源于: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(2021版) (按使用范围排列) 注1:这些物质作为防腐剂使用时,具体要求见防腐剂表的规定;如果使用目的不是防腐剂,该原料及其功能还必须标注在产品标签上 。无机亚硫酸盐和亚硫酸氢盐是指:亚硫酸钠、亚硫酸钾、亚硫酸铵、亚硫酸氢钠、亚硫酸氢钾、亚硫酸氢铵、焦亚硫酸钠、焦亚硫酸钾等。 注2:仅当产品有可能为三岁以下儿童使用,并与皮肤长期接触时,需作如此标注 。 注3:除本表中所列锶化合物以外的锶及其化合物未包括在本规定中。 注4:NaOH, LiOH 或 KOH 的含量均以 NaOH 的重量计。如果是混合物,总量不能超过 化妆品中最大允许使用浓度 一栏中的要求。 注5:浓度超过 0.05% 时,才需标出。 注6:α 羟基酸是 α-碳位氢被羟基取代的羧酸,如:酒石酸、乙醇酸、苹果酸、乳酸、柠檬酸等。 盐类 系指其钠、钾、钙、镁、铵和醇胺盐; 酯类系指甲基、乙基、丙基、异丙基、丁基、异丁基和苯基酯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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序号 物质名称 (中/英) 适用及(或)使用范围 最大允许浓度 使用条件和注意事项
25 (1) 巯基乙酸及其盐类;(2) 巯基乙酸酯类(1) Thioglycollic acid and its salts;(2) Thioglycollic acid esters 1、(a) 烫发产品:1. 一般用、 2. 专业用;(b) 脱毛产品;(c) 其他淋洗类发用产品;2、烫发产 品:1. 一般用 2. 专业用 一、(a) 1. 总量 8%(以巯基乙酸计 pH7-9.5、2. 总量 11%(以巯基乙酸 计), pH7-9.5;(b) 总量5%(以巯基乙酸计), pH7-12.7;(c) 总量2%(以巯基乙酸计), pH7-9.5;二、1. 总量 8%(以巯基乙酸计 pH6-9.5;2. 总量 11%(以巯基乙酸计), pH6-9.5 1、 (a) 含巯基乙酸盐;按用法说明使用;防止儿童抓拿;仅供专业使用 ;需作如下说明:避免接触眼睛;如果产品不慎入眼,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,并找医生处治 (b) 含巯基乙酸盐;按用法说明使用;防止儿童抓拿 ;需作如下说明:避免接触眼睛;如果产品不慎入眼,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,并找医生处治 (c) 含巯基乙酸盐;按用法说明使用;防止儿童抓拿 ;需作如下说明:避免接触眼睛;如果产品不慎入眼,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,并找医生处治 2、 含巯基乙酸酯;按用法说明使用;防止儿童抓拿;仅供专业使用 ;需作如下说明:避免接触眼睛;如果产品不慎入眼,应立即用大量水冲洗,并找医生处治
26 硝酸银Silver nitrate 染睫毛和眉毛的产品 4% 含硝酸银;如果产品不慎入眼,应立即冲洗
27 (1) 碱金属的硫化物类;(2) 碱土金属的硫化物类(1) Alkali sulfides;(2) Alkaline earth sulfides 脱毛产品 (1) 总量2% (以硫计);(2) 总量6% (以硫计) 防止儿童抓拿; 避免接触眼睛
28 氢氧化锶³Strontium hydroxide 脱毛产品用 pH 调节剂 3.5% (以锶计) 防止儿童抓拿; 避免接触眼睛
29 氯化羟锆铝配合物 (AlxZr(OH)yClz 和氯 化羟锆铝甘氨酸配 合物Aluminium zirc onium chloride hydroxide complexes;AlxZr(OH)yClz and the aluminium zirconium chloride hydroxide glycine complexes 抑汗产品 总量 20%(以无水氯化羟锆铝计),总量 5.4%(以锆计) 不得用于受刺激的或受损伤的皮肤
30 苯酚磺酸锌Zinc 4-hydroxybenzene su lfonate 除臭产品、抑汗产品和收敛水 6% (以无水物计) 避免接触眼睛
31 甲醛¹Formaldehyde 指(趾)甲硬化产品 5%(以甲醛计) 含甲醛⁵;用油脂保护表皮
32 氢氧化钾(或氢氧化钠)Potassium or sodium hydroxide (a) 指(趾)甲护膜溶剂;(b) 头发烫直产品:1. 一般用 2. 专业用;(c) 脱毛产品用 pH 调节剂;(d) 其他用途,如 pH 调节剂 (a) 5%(以重量计)⁴;(b): 2%(以重量计)⁴、2. 4.5%(以重量计)⁴ (a) 含强碱;避免接触眼睛;可能引起失明;防止儿童抓拿 (b) 1.含强碱 ; 避免接触眼睛 ; 可能引起失明 防止儿童抓拿 2.仅供专业使用;避免接触眼睛;可能引起失明 (c) 避免接触眼睛;防止儿童抓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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